经营主体活力持续增强 湖南“四
893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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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人民团体。因工作需要,我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1名,从事文秘兼党务工作。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中共党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法学大类;专业条件设置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
3、户籍、性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素质;能吃苦耐劳,有责任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材料提交:
1.《厦门市残联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生活彩照1张;
4.二寸免冠相片2张;
5.提交本人文字作品,题材不限,不少于800字。
请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29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寄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处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68号;邮编:361012;联系人:刘杰灵,电话:0592-5203672)。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谢绝来访。注意:2017年6月30日市残联不再接收报名收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公布在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考试由笔试笔试(50%)和面试(50%)组成。
笔试:采用命题写作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7月8日(周六);考试地点:如报名人数40人以下则在市残联10楼会议室,报名人数超过40人则另行选址。
面试:采用综合能力方式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进入体检,经体检政审合格,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用工形式及待遇:
聘用后,按照厦门市市直机关非在编人员管理程序。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可续签。辅助管理岗工资待遇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4.5万元/年(含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执行,另按市里有关规定发放年度绩效、文明等奖金。不合格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