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十项措施”深化改革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人人人网 2016-07-11 17:14:11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提高效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日,萍乡市消防支队结合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定印发《全市深化消防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大力实施简政放权等工作,助力社会经济社会发展。
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可不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减少消防审批和备案抽查条件。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装修材料、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和备案抽查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消防工程施工“十项措施”深化改革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简化消防审批和备案抽查受理程序。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可不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开辟消防绿色通道,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对规模大、周期长的重大建设项目可提前介入,提供消防技术指导,根据项目进度,依法分期审核、分期验收,分期出具审核、验收意见书。


推行“轻微违法,首错不罚”。在监督检查中,首次发现存在挪用消防器材、遮挡消火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情节轻微且当场改正完毕的,不予行政处罚。

设立消防便民服务微信平台。在消防政务微信设立便民服务平台,提供消防执法投诉、办事结果查询、火灾隐患举报、消防办事指南等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和查询。


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根据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需要,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火灾隐患整改和开展消防演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


消防工程施工“十项措施”深化改革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实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培分离。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实行消防技能培训活动和技能鉴定工作分离,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经过技能培训直接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提供网上消防安全培训服务。利用互联网消防门户网站开设网络消防课堂,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业务技能视频授课资料、课件等,为单位开展消防培训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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