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推动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升
835 2024-11-04
社保发挥“托底”作用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记者:在民族地区的扶贫政策体系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位是什么?
王延中:在民族地区的扶贫政策体系中,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由政府主要担责的扶贫制度安排,发挥着“托底”保障的基础性扶贫作用,尤其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扮演了最主要的扶贫角色。在经济发展政策“涓滴效应”逐步减弱、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减贫效应边际递减、社会力量扶贫规模效应不足等诸多背景下,待遇政策以个人(家庭)为瞄准对象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民族地区扶贫政策体系中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十三五”规划建议在论述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中,要求实现低保政策、救助政策和扶贫政策相互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制度将在与其他扶贫政策有序衔接的基础上,发挥更大的扶贫作用。
记者:就社会保险制度而言,如何发挥扶贫功能?
王延中: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处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中间层,通过责任分担、互助共济的方式,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它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只有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才能享受一定的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制度并不是缴费与待遇的完全对等关系,高收入者通常履行较多的缴费义务,低收入者通常可以获得与其缴费水平相比、较高的保险待遇,从而发挥制度的互助共济优势,较好地调节收入差距,起到预防贫困的作用。
民族地区已实现制度全覆盖社会保障支出持续增加
记者:民族地区的社保制度建设及扶贫作用如何?
王延中:我国在积极实施扶贫开发战略的同时,也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建设,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快速增长,民族地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民生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扶贫功能日益凸显,为保障各民族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为消除贫困群体的生存之忧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随着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在维持基本生活、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需求都得到了基本保障。就我国各省(区、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而言,中央和国务院都是采取统一推进、重点扶持的思路。在此过程中,并没有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而实行渐进式制度建设;相反,一些西部民族地区的县、市成为社会保障具体项目的试点地区。2012年,我国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已实现了全覆盖,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贫困群众的生存之忧。
第二,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支出持续增加,社会保障的扶贫力度加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族地区的贫困程度。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社会保障总支出快速增长,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明显提高。我国民族地区是指少数民族集中聚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区。为便于从国家层面分析,一般主要指民族八省区,即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5个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2003年,上述民族八省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额为150.72亿元,占其财政支出的5.90%;到2012年,民族八省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总额达到1955.3亿元,比2003年增加了1804.58亿元,占其财政支出的10.63%,比2003年提高了4.73个百分点。其中,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支出明显增长,对于完善民族地区的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减轻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快了脱贫步伐。
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于缓解民族地区贫困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来看,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对于缓解贫困均发挥不同程度的作用。社会保险体现权利与义务的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筹集机制和待遇补偿机制,发挥互助共济作用,促进收入分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无须个人缴费,完全依赖于政府财政投入,更加有利于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享受社会保障,更加有利于扶贫。2016年,我国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了420元,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在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呈增长趋势。随着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民族地区贫困群众脱贫的步伐正在逐渐加快。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记者:为了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应该如何完善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王延中: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缓慢,部分地区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与现代社会脱节。因此,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在反贫困的三大措施中,经济发展是基础,权利保障是前提,而社会保障是根本。社会保障可以较好地解决反贫困资金投入与贫困群体错位的问题,增强扶贫开发的针对性。
首先,要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逐步提高民族地区低保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解决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绝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要逐步探索实现低保制度与开发式扶贫的有效衔接,推动民政部门与地方扶贫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建立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机制。
其次,要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较好地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今后应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和提高报销比例,增加对农村的公共卫生费用支出,建立大病保险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民众的医疗后顾之忧。
最后,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公共投入在保障水平、投入结构、财政预算等方面的优化,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个人三方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建立养老保险的财政预算制度,实现财政投入的稳定性。
总之,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降低贫困发生的风险,提高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李小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