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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人网 2017-10-30 13:00:43

  一、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 

  出版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文化产业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负责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及著作权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 

    3.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 

  的行政(行业)管理;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审核转报等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行政审批工作。 

    4.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市场,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的监管;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 

  工作;负责办理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5.指导、管理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文学、电视电影等艺术事业,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与制作管理;指导艺术团(队)组织和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6.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影剧院建设;推进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开展少儿文化、老年文化和民族文化工作。 

    7.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负责全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协同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保护区推荐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与抢救、修缮工作;依法申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利用、安全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推进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广播 

  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负责监管广播影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9.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业;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年检审核。 

  10.按规定权限申报和实施全市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文 

  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领域的交流计划和项目, 

  推进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11.指导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文化类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丽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丽水市文化馆、丽水市图书馆、丽水市博物馆、丽水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丽水大剧院管理处和丽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单位决算。 

  二、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10287.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25.73万元,占总收入70.2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31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3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82.51万元),占总收入51.68%;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1909万元,占总收入 18.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3062.08万元,占总收入29.76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8259.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85.8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3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98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38.53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9.45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43.83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4.27 万元,项目支出5461.0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5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2.9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518.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4719.87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3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 %主要是因为上年省转移支付资金结余及部分资金在年中追加,上年结余及追加资金不在年初预算里体现。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43.34万元,占9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万元,占5.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1.89万元,占4.2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4443.34万元(包括上年结余和年中追加资金)2016年决算为483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经费、艺术表演场所经费、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其他文化支出经费的增多。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279万元,2016年决算为32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清算补缴。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211.89万元,2016年决算为19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医疗费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98.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73.51万元,2016年决算为37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5万元,2016年决算为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国有资产房租收入减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11.79万元,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 %。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干部参加丽水赴台美人腿参赛团及民宿经济考察团考察服务费、赴越南参加“首届东亚拉美论坛文化城市会议”等。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4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2.82万元,2015年度公务接待决算10.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3.5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科研院校来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指导、合作、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科研院来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指导、合作、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支出的增多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72批次,1477人次,共12.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4.21万元,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8.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4.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丽水市广局机关及局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取消行政机关公务用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行政单位,所属丽水市文化馆、丽水市图书馆、丽水市博物馆、丽水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丽水大剧院管理处和丽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事业单位,所属丽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15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6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5.46万元,下降39.05%。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的减少,及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6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35.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62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单位文化专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 430 万元,实际支出 268.72 万元。 

  立项依据:20075月全省农村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关于实施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的通知》精神,以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07]10号会议纪要“同意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0562号)第5条:“市本级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文化专项经费;结合省转移支付的文化事业建设经费,重点用于支持本级文化事业发展。” 

  项目组织管理及实施情况: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丽水市本级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丽文广新〔2016178号)等管理制度。预算安排合理,按照丽水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文化系统各类资金,保障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开展。资金使用合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各类资金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教〔2013229号)、丽水市本级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丽文广新〔2016178号)等规定使用。监督措施到位,市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通过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人员开展资金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开新局面;文艺精品创作呈现新气象;文物保护利用取得新成果;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落实新举措;文化产业获得新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现新突破。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的支出。 

  1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场所(项):指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1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指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支出。 

  2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2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28.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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