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像“不翼而飞” 消费者获精神损害赔偿
停止婚礼时举行录像,是现代年轻人成婚必选的留念人生美好时刻的方式之一。而令夏某没有想德淠是,本人的婚礼录像却“不翼而飞”了,夏某一怒之下将婚纱摄影城告上法庭。近日,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审理了这起庆典效劳合同纠纷。
2011年5月,夏某及妻子为停止婚礼,与某摄影城签订了一份合约。双方约定,该摄影城除为夏某夫妇拍摄婚纱照外,还赠送了婚礼现场录像、宝宝照、孕妇照等效劳。婚礼当天,摄影师随车拍摄了婚礼的全过程。随后,夏某屡次到该摄影城索要录像,该摄影城以光盘未制做好等为由未能交付。得知录像损失后,夏某十分愤恚,认为该摄影城严重不负责任、坑骗出产者,将婚礼录像遗失的行为进犯了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该摄影城抵偿违约金及精力伤害安抚金共计10000元,并退还拍摄录像的用度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夏某及其爱人对婚礼录像赐与了一定的人格象征意义,婚纱摄影城将具有人格留念意义的婚礼录像损失,注定会给夏某构成一定的精力伤害,新郎夏某起诉索要精力伤害抵偿于法有据。此案经承方法官调整,双方最终达成调整协议,婚纱摄影城一次性抵偿夏某精力伤害安抚金等丧失2000元。
上一篇:租赁合同逾期付款责任未约定 承租人拒付利息被驳回 下一篇:父亲自亡母亲智障引发两亲家夺孙战 母子连心合情合法外祖父母获监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