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独立董事2017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发生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 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17 年 4 月 1 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焦点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为满足其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焦点供应链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锦华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截至 2018年 4月 1日,该次担保已结束。2017年度,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对外担保情形、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 2017年度实际发生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如下表: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焦点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06 日
150000000
2017 年 09 月 22日
31358202.64连带责任保证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18
年 4 月 1 日
否 否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15000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合计(B2)
31358202.64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150000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B4)
31358202.6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余额(E)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我们对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朱利民、耿强、耿成轩
2018 年 4 月 18 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