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新疆天富企业文化展厅建设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新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天富企业文化展厅建设工程已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八师发改(工交)备〔2016〕0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天富企业文化展厅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址:新疆天富生产运营服务中心 2.3 工程规模:企业文化展厅:548.38m2 招标内容:在天富生产运营服务中心(北一路与东四路交汇处A-2综合楼)内部建设企业文化品牌展示和陈列综合展厅。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方案策划和设计:(2)展陈资料提 炼加工 ;(3)布展设计;(4)专项展示设计;(5)施工图纸设计;( 6)结合布展设计优化方案;(7)配套水、电、土建等基础设施装修和布展施工;(8)沙盘、模型、雕塑、软装等艺术装置硬件、模型的应用、 制作、采购和安装、陈列;(9)数字多媒体设备和片源等软件的程序开发、制作、调试和安装;(10)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维护保修;(11)工程整体验收(包括消防验收)等。 2.4 目标期望: 展厅设计要按照天富企业文化建设战略规划,以“天富历史、产业发展、文化特色、创新驱动、社会责任、提供续发展、未来展望”为主线,通过多种展示手法,打造一个集动态、可视化、智能、可 提供续拓展的企业文化展厅,使其成为职工教育、产业展示、品牌推广、文化交流为一体的企业综合文化新视点和兵团一流的企业文化展示区。具体要求:展示布展应做到融规划专业性、知识性、科技性、艺术性、 趣味性、互动性为一体,整体设计思想与展区内容有机结合。(1)在展陈理念上, 应突显天富理念、特色和天富文化。(2)巧妙布局展示,能清晰明了地把各项内容运用多种艺术展示方式进行呈现;(3)合理安 排展示空间,可根据自身设计方案对布局大胆创新,达到布展设计与空间布局相融合的整体效果;(4)以艺术设计为依托,运用多种表现手法,使展示在形态、色彩、材料、照明、音响、文字插图、多媒体、虚拟影 像技术、模型等多方面更加鲜活,能够全面调动观众的视觉、听觉、触觉等感知能力,达到观众与展厅的互动交流。(5)除了使用沙盘制作、图表、照片外,还应当通过屏幕、触摸等多媒体、虚拟技术手段,更直观 地表现最新的规划内容、成果和规划技术。(6)展示厅应当通过展示理念、手法、方式等的突破和创新,运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提升天富文化品位、展示企业未来宏伟蓝图、宣传企业发展战略、服务理念和 社会责任的重要阵地;应当是一个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天富的重要平台。 2.5 总工期:日历天数 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 月 日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新疆天富企业文化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方案策划和设计:(2)展陈资料提炼加工 ;(3)布展设计;(4)专项展示设计;(5)施工图纸设计;(6)结合布展设计和施工设计优化 方案;(7)配套水、电、土建等基础设施装修和布展施工;(8)沙盘、模型、雕塑、软装等艺术装置硬件、模型的应用、制作、采购和安装、陈列;(9)数字多媒体设备和片源等软件的程序开发、制作、调试和安 装;(10)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维护保修;(11)工程整体验收(包括消防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 3.2、具备以下四条资质之一即可: ①同时具备省级颁发的展览展示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展览展示工程设计甲级企业资质。 ②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 ③同时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企业资质。 ④同时具备省级颁发的展览展示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企业资质。 3.3、近三年至少完成且完工1个布展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的县级市(含)以上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3.4、主创设计师近三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单项布展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项目。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进行投标、签约、履行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在报名时提交,同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3.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8凡招标文件不符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的要求,招标文件不能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6月28日至 2016 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2报名需提供资料: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则只提供一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和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明、进疆备案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企业资质的单位提供此项)进行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7月 日至 2016 年7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联系下述联系人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 悦 电 话:132 6028 6730 邮 箱:1326028673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