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人人人网 2020-07-06 13:06:00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对方回应

  近日,有超500万粉丝的微博大V“林晨同学”(下文简称林晨)发布一则视频,称其去年夏天签约一家MCN公司。签约时,公司称将对其进行运营、流量等方面扶持。但自签约起,林晨未在公司拿到任何报酬,也未得到任何支持。

  近日,公司要求其在疫情相关的视频中植入商业内容,他认为如此不妥,以“有风险”为由拒绝,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公司以拒绝拍摄“将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为由,表示根据合约,林晨将赔付300万违约金。

  该视频在网上持续发酵,截至发稿日,该视频在微博、B站两个平台播放量合计已破1000万。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多方联系,林晨拒绝了采访,MCN公司接受采访时称“自己冤枉”,并表示给林晨提供了诸多扶持。

  林晨:

  公司未提供任何支持

  或将赔偿300万违约金

  林晨是武汉的一位视频创作者。1月22日,林晨走上武汉街头,记录疫情下的武汉,用镜头写下武汉 “封城日记”,并在其后推出多条该类视频。视频火出全网,林晨也收获了大量粉丝。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据林晨近日发布的视频里的叙述,去年夏天,他签了一个MCN公司,合约是经纪合约,无底薪,无五险一金。林晨称,从8月到11月,他没从公司得到承诺的资源,包括运营或流量支持,且从签约开始到现在,所有视频从策划、脚本、文案、拍摄、剪辑、后期等一系列流程都由其一个人独立完成,且“没从公司拿到任何一笔收入”。

  林晨称,当他的 “ 武汉日记 ” 系列视频出第二期时,公司突然告诉他接了商单,要求他根据相应需求进行拍摄。此时双方出现分歧,林晨认为现阶段不适合在疫情有关的视频中进行商业合作,想把商单推迟到疫情后,但公司拒绝了林晨的建议,称不做将严重损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利益,属严重违约,林晨则将赔付300万违约金。

  林晨表示,根据合约,其商务由公司统一代理,他将所有商务邀约推给公司,公司和客户口头确定内容,但他本人并没有确认合作。林晨称,自己询问了同一个公司的几个签约博主,均表示公司没做到任何承诺。

  从林晨视频所披露的录音来看,公司称,为林晨的每一条视频付出了“16 万的成本 ” 。当林晨和 “公司前员工” 交谈时,却得到了否定的答复,并且被告知公司连员工都不愿意招聘,更不可能花钱帮他的视频去买流量,公司从头到尾就一个运营人员,对应的却是 60 个签约博主。

  林晨称,自己现在“很绝望准备放弃”,他想上学或停止更新找工作,但都没有选择。至于当初为何会签约,林晨在社交账号上表示:“签约疏忽是因为以前签过很好的公司,被一开始所说的自由和可以商量所蒙蔽。”目前,林晨称已找到律师,向公司发送解约律师函件。

  记者联系上林晨,林晨以“舆论压力太大、不太方便”为由,拒绝了采访。

  MCN公司:

  “从他给客户、公司造成的伤害来说,远不止300万”

  记者就上述相关内容,采访了林晨所签约的MCN公司。以下为采访实录。(应采访对象要求,隐去该公司全名)

  红星新闻:林晨1月22日拍摄的第一期“武汉日记”由谁策划?平台分配的流量,公司有没有付费?

  MCN公司:我们的流程是创作者给公司报题,但他没有提前告知,所以第一期视频我们没有参与内容策划,我们看过后再帮忙申请资源流量。

  我们和微博的合作方式是,我们提供足够多、且质量符合微博品牌规则的内容,平台根据创作者更新频率和内容质量等作为判断依据,将专属流量给到MCN公司,公司再决定流量分配。公司通过内容去置换平台的流量成本,所以和微博没有产生费用。

  抖音和微博、B站不太一样,抖音可以花钱做创作者的单独推广,但我们公司签约的大多数创作者都在微博和B站,没在抖音。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MCN公司提供的自签约以来给林晨部分视频微博流量投放截图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MCN公司提供的自签约以来给林晨部分视频微博流量投放截图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MCN公司贴出聊天截图称,林晨自1月22日第一期“武汉日记”推出后,开始帮忙申请资源流量

  红星新闻:公司和林晨签订的合约是什么性质?为什么不给底薪?

  MCN公司:经纪合同,合约由双方协商,每页都要签字,其中风险可以提前预知。

  我们属于签约型公司,账号在合同约定期内归双方共同拥有,合同到期后,账号归创作者个人所有。因为账号未来归林晨个人,所以没有底薪和五险一金,但给他的提成会比合同期满账号归公司的孵化型公司,高出2倍左右。

  红星新闻:关于公司要求林晨赔付300万违约金,具体如何?视频中所提到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具体是什么损害?

  MCN公司:300万是一个契约精神,是对客户的保障,当有损失的时候我们才会去谈违约金。合同规定取最高值300万,但要对损失进行具体评估,目前双方还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目前我司操作流程是,对接中间广告公司签合同,广告公司对客户做承诺。林晨的做法伤害了整个链条的客户,从给客户、公司造成的伤害来说,远不止300万。

  虽然合同规定赔偿300万违约金,但目前为止,公司没找任何一位解约的创作者要这300万违约金,也从未收到一分钱违约金。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公司称林晨不遵守承诺契约,私自对接对外合作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公司称林晨违反合约私自接单,不遵守契约擅自报价,导致公司报价流失客户

  红星新闻:目前为止,林晨给公司带来多大实质性经济收益?公司给林晨带去多大经济收益?

  MCN公司:从2019年9月左右签约到现在,公司总共回报是8000块。这8000块属于林晨的部分,因林晨一直没走税务流程,所以他在我们这儿目前没有拿到实质性经济收益。

  红星新闻:林晨提及想去找工作或继续上学,但公司不允许?

  MCN公司:我们签约的创作者很大一部分有本职工作,也有很多是学生或留学生,所以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合同只约定创作者不能和其他MCN公司签约,因为不能拿着我们的资源做竞品,损害公司利益。

  红星新闻:林晨在视频中提及,他拒绝的原因在于不希望在疫情相关的内容中植入商业,具体拍摄内容是什么?公司作何要求?

  MCN公司: 视频中所提到的在疫情中植入商业的内容分为两块:

  第一是关于武汉疫情恢复前后的生活对比,表达樱花已开,期待更美好的生活到来。这条内容原本由林晨在3月左右自己策划,我们也询问过他本人制作该内容是否有风险。林晨表示可以拿过往素材进行剪辑,顺便植入品牌,植入方式是在一两个画面中植入品牌LOGO。这一部分内容可以在家里通过剪辑完成,并不是在外拍摄,不存在危险,我们把它理解为不是一个纯商业硬广告。在这个问题上,双方早期已达成一致,林晨中途毁约并退出微信沟通群不配合完成。

  第二则是,其他品牌合作,品牌方要求在4月8日武汉已经安全复工后执行,由林晨主导自由创作,具体时间未定,这是正常合作,不存在借疫情做商业,也因林晨不配合取消。而关于LOGO植入方式,都由林晨决定,再由我们和客户沟通确认,所有MCN公司都不能强迫创作者,也不会要求其进行危险操作。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公司称拒绝疫情公益内容商业植入,并给予创作支持

  红星新闻:林晨称,签约到现在未得到公司任何帮助,这个说法是真的吗?

  MCN公司:我们在品牌端、商务端、内容顾问端把关,在大的方向上做建议和各平台资源流量扶持。

  运营层面,从2019年10月底开始,在微博官方对接群中给林晨投放流量资源,这个资源是微博官方分配给MCN公司的资源,由微博官方资源核心价值体系算出价值16万。这是微博官方核算的数据,我们也没有说每条视频都价值16万。其后在2020年1月前后,公司经与微博对接沟通,相继给林晨投入了微博官方全平台资源,包括粉丝头条、各官方账号转发等。B站是人工申请流量,公司运营也向平台多次申请,帮助创作者争取流量权益。

  内容层面,1月底到2月开始,我们安排专人,在活动扶持、内容、流量预埋等方面给建议,也在内容策划上提供意见。我们相当于做了内容顾问,但我们没有参与具体内容的执行,拍摄、后期剪辑都是他一个人。

疫情相关视频要打广告?武汉“封城日记”拍客声讨签约公司

  公司称所有内容都和林晨商议确定后执行

  律师说法

  1、 公司所称的“投入”,需一一举证并量化为金钱

  MCN公司向记者提供了与林晨签约的合同模板,记者将此合同模板发给律师,针对上述事件和合同,律师做出了不同解读。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斌表示,林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经纪合同。他解释道,艺人同经纪公司签署《演艺经纪合同》后,经纪公司不单为艺人提供找通告、上节目、拍影视剧这类经纪服务,还可能要付出大量金钱打造、包装艺人,甚至进行专项的培训、投资等等。在艺人没有成为“摇钱树”之前,可能还要给艺人一定保障。也就是说,经纪公司除了演艺经纪服务外,对艺人、尤其是未成名的艺人还有较多其他投入。

  徐斌提到,艺人同经纪公司签署的经纪合同,在中国合同法中并没有专项的规定,其法律性质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徐斌认为,林晨与MCN公司关系为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林晨作为乙方委托人, 委托甲方MCN公司进行代理,如果公司没有达到其委托要求,林晨可以随时解除委托。

  另一方面,徐斌强调,公司所提到的为林晨投入的部分,都需一一举证并量化成金钱进行具体衡量。“违约金是对一方的过错进行惩罚,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没有规定林晨在某个产品中一定要插入某条商业广告。”徐斌认为,如果进行法律判决,林晨“胜算更大”。

  2、 林晨或承担一定违约责任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彬则认为,林晨与MCN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劳动合同,“是平等关系的民事合同”,而无论什么性质的合同,“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都要受合同约束”。“不管什么原因,合同期内,林晨要接受甲方安排,从事相关商业活动,不服从解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金赔偿问题,张彬表示,MCN公司所提到的分配流量也属于帮扶,但需拿出详实证据,并明确公司在引流过程中具体起了多大作用。此外,“公司需证明确实有损失,且明确该损失由林晨造成,最终由法院衡量判断,并不一定要赔偿300万。”

  张彬建议林晨尽量遵从合同约定,而如果必须靠法律才能解决问题,“林晨或将承担一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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