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新版登记证实现“三证合一”

人人人网 2016-07-18 09:44:52

晚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徐业东)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市在社会组织领域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的社会组织“三证合一”证书换发各项准备工作3月份已经完成,截至6月底,全市社会组织已年检1187家,换发新证书827家;今年以来新成立市级社会组织162家,颁发新证书122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181家,换发新证书133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所谓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是指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由民政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这项工作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赋予社会组织管理的新任务,是社会组织管理业务工作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改革依照的是国务院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和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改革后,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式,将原来由民政、质监、税务部门核发的三本登记证,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一本登记证。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校验码5个部分组成。第1位数字表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社会组织为5,其他登记管理部门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第2位数字为机构类别代码,民政部门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第9—17位为主体标识码(即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我市的社会组织“三证合一”证书换发各项准备工作3月份已经完成。印制购买了“三证合一”证书5000份,调试了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完成了“三证合一”的技术准备工作;组织各区县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市政府召开了由民政、质检、税务相关人员参加的社会组织“三证合一”联席会议,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截至6月底,全市社会组织已年检1187家,换发新证书827家;今年以来新成立市级社会组织162家,颁发新证书122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181家,换发新证书133家。下半年将结合年检工作继续推进“三证合一”工作,争取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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