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人人人网 2018-06-27 12:00:23


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皖人社秘〔2018〕199号)精神,2017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60.58元。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金额见下表。

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对应表

(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20%)

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3396.35679.27420084050001000350070043008605100102036007204400880520010403700740450090053001060380076046009205400108039007804700940550011004000800480096056001120410082049009805660.581132.12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医疗救助保险月缴费自由职业者3396.359%15320.67失业人员3396.359%或5.5%15320.67或201.80

三、申报、缴费时间

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2019年6月24日前任何一个月的1日至24日间工作日到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本社保缴费年度内(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申报手续,逾期不能补缴。

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满后,请在下个缴费周期的首月凭“个人社保编号”直接到徽商银行缴费,不需再次办理申报手续。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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