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1955年军衔,只是1955年军衔

人人人网 2016-07-11 20:15:45

军衔制是近代从西方国家引进的军队等级制度,即按照相应职务授予相应等级的军衔,以完善部队管理与领导制度。

我国的实施在民国时期就已经进行,但是“大帅”级的军衔,是以当时北洋政府的最高官职为标准,其他的则是按照级别授予。后来,南京政府走向相对正规,即以职务授予军衔,并与带军的规模相当。

当然,民国时期的军衔,是很有趣的,尤其是自行授予的军衔之多,不胜枚举,但却都是以带兵的数量来界定的。

共军原本没有军衔,或者没有大规模的军衔授予,抗战开始,民国政府按照当时的规定授予了一批军衔,但是都是只有一批,后续则无。国共和谈时期,为了体现“对等”原则,共军也临时颁赠了一批军衔,这次的规模比较大,也有一定权威。例如上将有朱德等,中将以下等则人数更多。期间,还有一些特殊人员也获得了军衔,例如在胶东起义的郑道济,因为担任海军支队队长,被八路军总部授予“上校”军衔。

解放战争时期,基本是按照职务与jun区任务进行调配,即完全按照相应职务行使相应权限,而不是按照世界通行做法,由相应军衔行使相应权限。这是解放战争时期时期特有的个人职务决定个人权限特色。

下面举例说明。

元帅军衔的获得者全是当时的中共中央军委委员,体现的是“党指挥枪”的中共建军原则,不是对历史贡献的评定。这一点,应该不会有什么争议。

以进入晋冀鲁豫以及中原的粟裕为例,与所有将军一样,他也没有军衔,其指挥权限就是中原局及中原jun区领导人刘陈邓赋予的权限,即仅限于对所属粟张兵团的四个纵队(1、4、6王秉璋11纵),以及他任司令员的中原军区下属豫皖苏军区部队行使指挥权,而不能超越这刘陈邓赋予的权限。虽然后来对陈唐所部有了代理职务,但是也仅限于临时授权,而不是全部的权限。即,除了指挥粟裕张震兵团的四个纵队外,还被授权临时指挥陈唐兵团的三个纵队,而不及原来陈毅担当的其他职务的职权范围,更没有跨越中原战略区对其他部队行使指挥权的任何可能性。

再比如罗瑞卿,战争时期也是没有军衔的,而在军事指挥上,则是以杨得志为主,罗瑞卿的权限仅限于政委范畴,而不及军事指挥领域。最高级别职务是杨罗耿兵团的政委,而不是军事指挥员角色。当他后来担任了公安部队司令,并因此获得大将军衔,获得对该部队的独立指挥权后,但也不能掩饰其在战争时期是一个从属者的身份。更不能因此就认为,按照国际惯例的“大将领导上将”原则,是罗瑞卿领导杨得志

比如许光达。解放战争时期的最高职务是西北的二兵团司令员,但是在1955年因为担任装甲兵司令员获得大将军衔,而同时的一兵团司令员王震仅仅获得上将军衔。套用国际惯例的”大将领导上将”的管理方式,也不能因此就推导出许光达是王震上级的“结论”。

再比如许世友。在抗战结束后他是中将军衔,下属的郑道济是上校军衔。但是后来军衔制没有推开,他还是胶东jun区司令员,负责领导胶东军区部队。后来成为“华东野战兵团司令员”(后称山东兵团),他的权限就又从胶东军区扩大到了野战军部队,前后在华东地区指挥了多达六个纵队之多,并指挥胶东军区外的其他军区部队。1955年授衔时,他由华东jun区第二副司令员改为担任南京jun区司令员,因此成为上将军衔的获得者,更不能得出中原军区下属将军可以跨越战略区领导华东地区将军的结论。虽然这个1955年的军衔低于粟裕,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将1955年军衔的差异套用到1955年之前六年的1949年之前的战争时代中,并为此找理由认为是什么“大将领导上将”,那就简直太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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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也不能完全否定某些人获得的1955年军衔与其历史曾经的位置与贡献可以相互印证;但也不能否认,更多的个例,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上面的几个例子,足以说明一个问题:

1955年的军衔只反映1955年时期的职务情况,而不可以反映之前六年间的情况,也不足以反映之后的情况。

以1955年军衔评定所谓“军事家”本就是荒唐透顶的无知决策,而为1955年军衔获得者寻找历史“贡献“,并以此验证“军事家”的英明,是典型的胡适唯心主义史学理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历史就是事实,不会因为后来的主观意识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是任何有莫名企图的人永远不能漠视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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